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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安市红土地志愿者协会筹备组:
你组报来要求成立吉安市红土地志愿者协会的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。经审核,符合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同意你们按全市性社会团体法人的要求,成立吉安市红土地志愿者协会。
请接此批复后,按照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遵照经登记管理机关备案的《吉安市红土地志愿者协会章程》开展活动,并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。
2018年4月17日